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
首页
走进协会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理事会成员规章制度视频中心
协会要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政策法规 新会员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会员之窗
入会须知会员管理制度会费标准
分支机构
全部
企业服务
行业数据服务项目证书查询
党建工作
党建园地清廉建设政策宣传
协会会刊
协会会刊
联系我们

关注|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

  • 浙燃厨协
  • 浏览量:20
  • 发布时间: 2025-09-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应急管理部对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部分消防产品(见附件)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

  2019年7月16日

屏幕截图_10-9-2025_92316_www.samr.gov.cn(1).png
微信图片_20250910085852_90_298(1).png
Tel:0571-85125273
Fax:0571-85786001
Email:zrqjhz@163.com
首页
走进协会
协会要闻
行业资讯
会员之窗
分支机构
企业服务
党建工作
协会会刊
联系我们
扫一扫 关注官方公众号

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网站 版权所有浙ICP备0901307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