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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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之窗
会员之窗
会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协会会员管理,促进会员队伍建设,发挥会员应有作用,依据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会会员为自愿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办理相关入会手续的单位(个人)会员,享有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二)申请成为单位会员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拥护协会章程,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独立的民事法人资格,与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相关的单位或地方协会。

(三)会员申请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申请单位必须为所填内容负责任或者承诺真实性、合法性。

(四)会员按照其派出人员在本会兼职情况,分为理事长单位、副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

(五)会员派出人员在本会兼职,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及有关规定要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应当办理前置审批后再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六)会员入会的程序:

1、在本会会员信息管理平台(万沙汇)http://zrqj.onehuia.com/member上提交入会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2提交入会申请后先由秘书处进行资格(材料)审核,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缴纳会费后,协会出具“入会通知书”文件,正式录入协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万沙汇)进行管理。入会后要兼任理事及以上职务的,应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选举程序办理。

3、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牌(证)。

(七) 会员享有权利:

1、大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培训;

5、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 介绍和推荐新会员。

(八) 会员履行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4、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5、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为开展本会工作提供方便;

6、宣传协会的宗旨和作用,关心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7、接受协会的工作指导。

(九) 会员有退会自由,申请退会时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注销会员资格。

(十) 会员若连续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由秘书处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并以公示的形式向外公布注销其会员资格。

理事及以上单位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由秘书处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并以公示的形式向外公布注销其理事及以上资格。

(十一) 会员若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秘书处提交常务理事长办公会审议,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予以除名,对其中兼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应同时由理事会免去其兼任职务,再对其兼任理事职务提交会员大会免去理事职务。

(十二)以上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